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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经审核,原则同意朝阳区按照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该区域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东四环路窑洼湖桥西侧,西邻平乐园小区,东至窑洼湖绿地,北至南磨房路,南至东南郊干渠。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万平方米,主 ### 提升,建设林下漫步道,串联绿地中各个功能区,设置户外廊架及座椅, ### 地、安全趣味的儿童设施等, ### 景观提升,打造集生态功能、游憩功能、 ### 市花园,助力开放可达、 ### 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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