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 ### ;
调查单位: ### ;
项目地点: ### 启动区B###a####- ### 镇白蕉东边园村以东;博贺湾大道以南;保利大都会#期以西。 ### 坐标为###.######°E,##.######°N;
地块调查面积:#####.##m#;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①####年之前:地块内均为池塘组成;主要用于周边村民养殖四大家鱼与虾类使用,养殖规模较小,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在此期间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 有。
②####年-####年: ### ### 收储,收储后地块利用未发生明显改变,主要还是作为鱼塘养殖四大家鱼与虾类;####年地块北侧因博贺湾大道修建路基施工, ### 区域;####年地块 ### ### 区域。根据调查了解,此期间回填 ### , ### 周边不存在工业生产利用, ### 置的情形,因此地块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
③####-至今:####年逐步在地块北侧回填平整区域修建施工临时仓库, ### 种植工具、路灯灯杆、土工格栅等;施工临时 ### ,使用至####年后拆除形成空地,此利用期间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产品制造情况,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及使用的情形, ### 置的情形,因此此阶段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低。
### 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年#月使用 XRF/PID 快速检测仪器, ### 布设监测点位,在地块内按照##m×##m的布点采样密度, ### 格不少于#个快筛点位的原则,共布设##个快筛点位。快筛记录显示表层土的 As、Cd、Cu、Pb、Hg、Ni、VOCs 均较低。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采样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根据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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