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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肇庆市人民政府:   《 ### 散装物料运输廊道及连接道路项目(德庆段)土地征收的请示》(德府报〔####〕##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 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和未利用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 有建设用地#.####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和未利用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 散装物料运输廊道及连接道路项目(德庆段)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 ### 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 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 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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