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令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张家界市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 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编制单位: ###
规划地点: ### 城区
基本概况:根据《 ###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号)文件精神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 公告####年第##号,SB/T#####)的有关规定等相应要求, ### 编制了《张家界市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 政辖区,包括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和桑植县,规划面积为####.##平方千米, ### ### 区、各个乡镇以及现有和规划建设的国道、省道、县级公路等道路两侧,规划期限为####年—####年,其中规划基期####年,近期为####年—####年,远期为####年—####年。
二、规划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四、 ###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