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
根据《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令第###号), ### 《 ###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 ### 那曲市新能源####年###kV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新能源####年###kV送出工程
二、建设单位: ###
三、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尼玛县、比如县和嘉黎县境内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六、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贡觉先生 ###########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超丹路##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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