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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门、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 买服务管理办法》( ### 令第###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辽财综规〔####〕#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 ### 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政办发〔####〕#号)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抚顺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抚财综〔####〕###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东洲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 。 一、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应严 ### 政策, ### 为,避免出现一方面花钱 购买服务,另一方面又存在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的现 象发生。 二、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原则,申请财政预 算安排购买服务类专项资金,必须是纳入《目录》的服务事 项。已纳入《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 购买服务。 三、要根据《目录》 ### 门具体情况, ### ### 调整, ### 备案, ### ### 。 四、为便于统计分析,部门目录一二三级目录均保留《目录》中目录代码与目录名称的对应关系,剔除《目录》中不相关事项后,部门目录中相关代码不递补,调整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增加第四级目录。严禁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六项禁止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 附件:东洲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x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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