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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你公司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等三家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反馈意见的函》(晋环固移函〔####〕###号) ### 《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豫(焦作)固转函〔####〕###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收集的HW##(###-###-##)废铅蓄电池####吨, ### ### ###吨、 ### ### 利用,转移时限至####年##月##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实施转移,转移危险废物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日,将预期途经时间、路 ### 门, ### 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交接受单位留存, ### ### 门留存,一份交运输单位留存, ### ### 门留存, ### 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有关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 ### 电话:####-####### ### 电话:###-######## ### ####年#月##日 抄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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