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 ### 芦浦大道工程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 ### 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号(电话:####-########)
### ,地址: ### 区惠民路###号(电话:####-########)
###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号(电话:####-########)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时间
原登记用海面积(公顷)
申请变更后用海面积(公顷)
### 芦浦大道工程
###
路桥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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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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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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