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机溶剂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 ### 有机溶剂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 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有机溶剂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沧州市东光县于桥镇塑料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VOCS吸附回收装置一套。工艺流程:水洗+固定床HEA吸附/脱附+冷凝回收。 ### 理有机废气#####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地址:沧州市东光县于桥镇塑料产业园区
联系人:梁哲电 话: ###########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
联系地址: ### ##-#-####
联系人:冯贝蕾联系电话: ###########
邮 箱: ### 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 提取码: kkud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 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电话、书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链接: ###
七、公示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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