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龙兴大道以东,文昌路以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龙兴大道,北至文昌路。襄城县 #-##-## 号宗地地块面积为 ####.##m#(合 #.## 亩),中心坐标为东经 ###.#####°,北纬##.#####°。该地块原属于小张庄村集体土地,根据《 ### 县 ####  ### 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号),#### 年 # 月 ## 日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 管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调查地块 ####  ### 分区域为鱼塘,#### 年至今地块内一直为荒地,生长杂草树木。根据《 ### 西地块规划条件》(#### 年 ## 月),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 # 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规划条件,襄城县 #-##-## 号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该地块开展整体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 ### 门, ###  ### 门组织评审。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调查期间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中居住用地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第二阶段调查。   
                                                公示附件:                                                襄城县?#-##-##?号宗地地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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