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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县百宁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角,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百宁大道,北至迎宾路,南至五里堡村。################面积为#####.##m#(合##.##亩),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该地块原属于五里堡村集体土地,根据《 ### ### 市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号),####年##月##日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 管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调 ### ,建立于####年;地块内北侧原为五里堡村村民住宅, ### 市绿化设施;地块内其他区域一直为农田, ### 用途变更;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根据《襄城县##-##-##号宗地规划条件(####年#月##日)》,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规划条件,襄城县##-##-##号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 ### 门, ### ### 门组织评审。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明确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调查期间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中第一类用地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第二阶段调查。 公示附件: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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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10-14-25号宗地地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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