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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 ### 关于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新环〔####〕##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农用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路与经九路交叉口东南角(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坐标为东经###.#####,北纬##.#####,占地面积#####.##m#。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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