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信息
### 审判法庭二期建设项 ### 北侧, ### 坐标为东经###.######度,北纬##.######度,地块面积为####.##m#(合#.####亩)。调查地块性质地块原为农用地,####年, ### 地。根据《 ### 市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 ### 政办公用地(A#),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二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调查分析, ### 区域(曾用于车辆维修区域)。本次调查地块土壤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铅、镉、汞、砷、石油烃;地下水重点关注污染物为铅、镉、汞、砷、石油类。
为了验证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 采样分析,得出最终结论。本项目设置了#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地块内设置了#个柱状监测点位,地块外设置了#个对照样表层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 ### 有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因此,可认为调查区域地块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
本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个地下水调查点位(S#、S#、S#),地块外上游村庄内水井布设#个地下水对照点位(S#)。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各监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III类水的标准值要求。 ### 调查勘探情况,调查地块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岩溶裂隙水,区域稳定水位较深,地块内#个地下水监测点S#、S#、S#分别钻至#.#m、#.#m、#.#m到达岩石层,未采集到地下水。 ### 镇化规模较为完善, ### ,地块下游无地下水井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故判定本次调查地块内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
### 述, ### 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区域历史较为清晰,地块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二、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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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查阅方式
具体报告的查阅方式请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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