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令第###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 第#号)等相关规定, ### 湾区零碳高新技 ### 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湾区零碳高新技术物流园区配套码头工程
工程内容:本项目位置位于花都区绿色低碳高新技术物流园启动区南端物流岛。本工程拟建设 # 个 #### 吨级泊位及其配套设施,码头岸线总长###m,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为 ###.# 万吨和 #.# 万 TEU,主要货种为砂石、粉料(水泥、粉煤灰)、件杂货和集装箱,年设计通过能力分别为 ###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 TEU。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角湾巷#号
联系人:吴仕彩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 ###
地址: ### 园西区###号楼中大科技园B座自编号####-####室
四、 ###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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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息、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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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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