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 ###号文件)规定, ### 委托, ### 承担经三十二路等市政道路及纬十一路等雨污水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 ### 全本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
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地址: ### #号楼
联系人:秦工 电话: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pdf#.# M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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