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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年#月,受新源县鑫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的委托, ### ###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 ### 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 ,联系电话: ########### 。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 在区当地民众。 三、 ### 络链接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青年街###号( ### 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附件#: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二次公示.pdf#.# M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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