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福:
本局于## ### 作出《 ###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你是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参照《 ### 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内容是:
####年#月#日当事人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冒用艾杨身份将其备案为监事。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 主体登记情形的, ### 主体登记。 ### 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 ### 主体的登记时间、 ### 会公示,公示期为##日。 ### 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 ### 主体登记。”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年#月#日关于艾杨的监事备案。(上述法律文书详细内容见附件)
### 领取《 ###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曈辉,邢纤纤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靳家堡村)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延市监撤登字〔####〕第#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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