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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 ### 办法》, ### 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建设项目在东莞市清溪镇香芒西路南四街##号#栋###室,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改性塑胶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改性塑胶粒###吨/年。
项目 ### ### 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号),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EQLGA#B###W)。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 ### 理设施已经于####年##月##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 q.com
### 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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