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 ### 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名称 ### 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惠阳区镇隆镇河西开发区大光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扩建后项目年产仿真植物###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二)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 ###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理。 (四) ### 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五) ### ### 《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a类标准, ### ### 《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 ### ### 置。 附件: if ($("#fujian").length == #) {$(".m-attachment").hide();}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