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令第###号)和《 ### 办法》(国环规环评(####)#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庐江新三中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 北片区,同大路以东、兆河路以西、新渡路以北。 ### 建设, ### 建成。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共##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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