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 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杨岭大道以南,外环路以东地块
#. ### 络链接:
### : uh#z。
#. ### 络链接: ### 。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总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杨岭大道以南,外环路以东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q.com
三、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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