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令第###号), ### 《 ###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如下:
项目名称: ### 废玻璃回收加工再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府前街##号, ### ### 区内。
建设单位: ###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联系人:安经理。联系电话: ########### 。邮箱: ### ##.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谷岳验收项目其他情况说明.pdf###.# KB, 下载次数#附件#:谷岳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MB, 下载次数#附件#:谷岳验收意见.pdf###.#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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