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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月##日作者:发改委来源: ### 【字体:大 中 小】阅读:次################################# (第二轮第#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包头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包头市乌拉特大街###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验收表 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第#条整改任务:(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目标任务,及时向各旗县区分解下达能耗强度降低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量目标任务。(二)强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考核各旗县区能耗“双控”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各旗县区委、政府,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上报完成情况 ### 整改完成,目标分解文件已印发,对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季度考核工作已开展。 核查情况 全市####年能耗强度目标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要求,符合销号条件。 核查完成情况 #、##月##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下达各旗县区####年能耗强度降低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分解目标的通知》;#、已将各旗县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纳入落实“五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三季度评价打分工作已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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