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行审撤送告〔####〕##号
### (个体工商户)等####户经营主体:
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设立登记的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 ### 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 ### 政许可决定书》(瑞行审撤〔####〕#第#-####号),内容是:违反了《 ### 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 ### 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 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 (个体工商户)等####户经营主体的设立登记。
请你( 单位 ) ### 领取《 ### ### 政许可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林春燕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瑞丽市新建路#号( ### 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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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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