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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 ### ### 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 ### (改建为首蓿叶互通),向西与现状国道G###(文登至石家庄公路)共线至北胡村西侧后,经国道G###(互通式立交、主线上跨)南官湖北侧,在崔庄、西丁家庄之间转向南,经魏家庄、茶棚李庄、小刘家庄、南杜、尚家庄、师家庄,在小河头村西南转向东,与拟建省道S###大潘庄至阎家口段改建工程共线(共线段起、终点均设置互通式立交、匝道上跨)至同仁庄西侧后转向南,经刘晒衣村东侧,在小石柏村东北侧与现状G###顺接(平交渠化)。路线全长约##.###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km/h。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通信地址:邢台市紫金泉街##号联系人:李林邮编:###### 联系电话:####-#######邮箱: ### 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 ### 四、 ### 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以公众意见表的形式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 ### 制定, ### 下载" ### "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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