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 ### 有限公司承担“巴彦油田兴华东区块临河组产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 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巴彦油田兴华东区块临河组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注水井、采油井等开发井建设,同时建设地面注采设备、管线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四、公示时间
自即日起公示
五、 ### 址
链接: ###
提取码:##ct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写信、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作者(###****####,已修改#次),最新修改于####-##-## ##:##
附件#:巴彦油田兴华东区块临河组产能建设项目一次公示.doc##.#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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