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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龙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龙港市海洋经济带建设项目一期- ### (具体名单详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 ### 书面提出。 ###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号(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宗海编号) 申请用海人 拟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 年限 具体位置 # 龙港市海洋经济带建设项目一期- ### ### #.#### 其他用海 透水构筑物 ##年 龙港市江南涂顺堤靠近琵琶山侧海域(详见用海位置示意图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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