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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畜牧产品加工及肝素钠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 ###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 络链接: " ### " ### : ### 。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 办公室; ### 。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阜康市。 三、 ### 络链接 ###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马成龙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工业园区双创产业园 (#)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号#栋##层B单元####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 邮箱: ### 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 ### 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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