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附件 收藏

公告内容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字第######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用地面积为###.##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李照和、黄福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协议出让用地,该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相关规划指标。容积率:#.#,筑密度:##%,绿地率:##%,高度:##米。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m,配套设施建筑高度≤###m   根据《 ### 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 ### ###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附件: #.######################.doc
查看剩余内容>>

附件下载

关于变更李照和、黄福祥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