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申报单位
### 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 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 区芦洲镇圩镇、上青村、岚派村、三洲村、香园村、芦村村、岚石村
建设年限
None
总投资
新建路段投资######万元
####.##万元
资金来源
### 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区芦洲镇圩镇、上青村、岚派村、三洲村、香园村、芦村村、岚石村, ### 及配套硬底化、给排水等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 周边,含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平方米)及配套门头、店招、美化、电气等工程;改造圩镇周边环境,含建筑外立面安全修缮(面积#####平方米)及配套铝板、小批檐、标识及道路工程;修缮村内建筑物,含建筑外立面修缮(面积#####平方米)及配套小批檐等;改造农村道路路面,含机动车路面(面积####平方米)、人行道路面(面积####平方米)及配套铺装、排水、照明等工程; ### 地, ### 铺装(面积####平方米)及配套入口、长廊、卫生间、排水、照明等工程;开展三线整治,含通信和低压电力缆线整治、新装变压器等;完善其他停车、排水、路面、围墙、护栏、道路等工程。
### 门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None
邮件编码
None
邮政地址
本公示的期限为####-##-##
至####-##-##。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 ### 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 ### 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 ### 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 ### 提出。(以上应填写《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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