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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地块名称: ### 区江北片区JBN##-##地块 申请人: ### 检测单位: ### 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大面积为闲置空地,部分区域为“花里头·潮聚公园” 未来规划:商业用地(B#) ### 镇住宅用地(R#)、商务金融用地(B#) 地块调查面积:#####m#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 调查缘由:《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镇住宅用地(R#)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 ### 区江北片区JBN##- ### 区东江三路(东江大桥东北侧), ### 坐标为XY: #######.##,######.##,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m#。 ### 区江北片区JBN##-##地块 ### 竞拍拿下,地块原来是属于政府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当时成交的编号为GJB####- ### , ### 。 ### 开规划建设“ ### ”项目;####年年底,该地块被申请作为临时建筑,后改造为“花里头·潮聚公园”。 ### 调查该地块在####年以前为水北村二组、 ### 分村民居住区,地块内有两个祠堂;在##世纪##年代,三组区域曾有一个单层约#### ### (至####年#月被拆除);该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 ### 镇住宅用地(R#)、商务金融用地(B#), ### ,地块内现存建筑仅剩:北边有数栋临时工棚,地块南边有一座祠堂、临时建筑“花里头·潮聚公园” ### (约#####平方米),其余均为闲置空地。 ### 业企业或其他大型工业企业,地块内无外来填土, ### 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输送管线经过地块,但项目地块在空置期间存在有附近居民将车辆临时停放,以及后期的建造临时建筑“花里头·潮聚公园” ### 。 通过以上分析,初步识别地块在####年之前的土壤污染风险较小,地块和周边历史上均不涉及中大型工业企业,污染风险较小; ### 途径本地块,对地块影响较小。保守识别地块于####年初, ### 地平整等施工作业。在此期间,动用了挖机、土方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 ### 与停放以及施工车辆、施工器械的维修环节,极有可能发生车辆漏油状况,进而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风险。与此同时,施工机械和车辆亦存有污染物渗漏的潜在风险。####年#月,该地块建造临时建筑“花里头·潮聚公园”,期间施工机械和车辆同样可能有污染物渗漏风险。“花里头·潮聚公园” ### ,在商业夜市运营时段,可能因生活垃圾及车辆停放产生污染物泄漏风险。此外,地块征收后长期闲置期间, ### 停放车辆,车辆停放过程中污染物渗漏风险不容忽视,车辆用油的跑冒滴漏可能经由土地下渗,对地块造成石油烃污染的潜在影响。本项目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C##-C##)。 三、初步采样调查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等的要求,地块面积####m#,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个。同时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地块占地面积为#####m#,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居住区域以#####m#/个、平整用于商业的夜市区域以####m#/个,总共布设了##个土壤监测点、#个地下水监测井点位。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地块内共设置了##个土壤采样点,钻探采样深度均为#.#~#.#m,共采集地块内土壤样品###个( ### 样品),地块外共设置了#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地块外土壤样品#个,检测项目为基础项(pH值、水分),GB#####表#常规##项,其他项为石油烃(C##-C##)。地块内共设置了#口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m,共采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个( ### 样品),检测项目为基础项(pH值、浑浊度),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C##)。 根据地块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B#) ### 镇住宅用地(R#)、商务金融用地(B#)。 ### 镇住宅用地(R#),故本地块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值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惠州市浅层地下水规划图, ### 在区域浅层地下水属“ ### 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号,####年#月)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地块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其在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中的保护目标为该区域天然水质,因此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Ⅲ ### 评价。 根据样品分析检测结果, ### 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对应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Ⅲ类标准限值及风险计算值,该标准中未涉及的指标石油烃(C##-C##)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第一类用地风险值。 四、 ### 述,本项目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满足未来规划为商业用地(B#) ### 镇住宅用地(R#)、商务金融用地(B#)的开发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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