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 ### (点)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贺应急发〔####〕## 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
详细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E厅综合窗口(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号A座),可乘坐###路、###路、###路公交车至政务大厅上、下车。
三、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份(核查原件);
(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份;
(三)经营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份;
(四) ### 照片;
(五) ### 符合《 ### (点)安全技术规范》(AQ####-####)等有关规定;
(六)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不予办理的情形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
#.申报资料不完整的。
#. ###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其他不予办理情况的。
五、咨询电话
####-#######????####-#######
### ????????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