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
根据《 ### ### 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通知》(川农函﹝####﹞###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主体申报情况,我局组织人员对参加比选的服务主体的经验、 ### 了评选, ### 党组讨论通过,现将比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 办公室或综合管理股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电话:####-###########-#######
附件: ### 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评审结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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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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