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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个工作日,对“ ### 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 ### 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 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大连庄河市明阳街道附近海域 建设内容:企业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合计宗海面积####.#公顷,涉及##个浮筏养殖区。养殖品种为虾夷扇贝、大连湾牡蛎。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 联系人:杨德义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A#号办公楼#层###室 邮政编码:######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 联系人:李财佛 联系电话: ########### E-mail: ### q.com 四、 ### 络链接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 ### 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 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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