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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 搪胶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 ### 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名称 ### 搪胶工艺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岭湖工业区(厂房A#)四、五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从事搪胶工艺品生产,年产搪胶工艺品##万套。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水帘柜,作为水帘柜补充用水; ### 理后回用, ### 置,不得外排。 ###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 ### 理。 (二) ### 理设施,搪胶烘烤、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 ### 《 ###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和《 ###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三) ### ### 《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中的#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油墨渣、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管理, ### ### 置。 附件: if ($("#fujian").length == #) {$(".m-attachment").h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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