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号
关于################概算的批复
文福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恢复文福镇因灾受损的耕作层,修复因灾受损的圳渠、陂头等农田基础设施,依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蕉岭县关于省级农业灾后复产复建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蕉府函 〔####〕###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文福镇乌土村、红星村、鹤湖村、白湖村、长隆村、坑头村、逢甲村、暗石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乌土村农田清淤##.##亩、重建渠道###m;长隆村农田清淤##.##亩、重建渠道###m;红星村重建渠道###m、挡土墙##m;鹤湖村农田清淤##.##亩、重建渠道###m、挡土墙##m;白湖村重建护坡##m、渠道###m;逢甲村重建渠道###m;暗石村重建桥涵#座、挡土墙##m、波纹管###m;坑头村重建渠道###m。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万元、设计#.##万元、监理#.##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 六、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 ### ### 调整, ###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七、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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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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