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使用“敦化黑木耳”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企业、 ### 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提升,培育敦化市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发展, ###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敦化黑木耳”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推荐使用工作。依据《“敦字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推荐使用细则(试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生产经营主体(企业、 ### )自愿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确认推荐,全市有#家生产经营主体符合评选认定标准, ### 、 ### 使用“敦化黑木耳”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敦字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证书长期有效, ### 年度确认制度,现予以公示。 ### 年度确认的企业、 ### 期限已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续用,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个工作日。如有异议, ### 。
联 系 人:陈琳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