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号
### 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号)、《 ### 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亩,其中太阳村占地面积为##.##亩,冼川村占地面积为##.##亩;规划新建大棚蓝莓种植面积##.##亩,其中太阳村新建大棚蓝莓种植面积##.##亩,冼川村新建大棚蓝莓种植面积##.##亩。建设内容包括搭建大棚##亩;铺设防草布##亩,配建灌溉、排气、保温系统;规划设置仓库(含冷库)、分拣车间、宿舍、办公室等;购置配套设备物料、工器具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万元内。资金来源:由盐田—东源帮扶协作资金解决, ### 分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 ### 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次〔####〕##号);《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号);《关于###########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号)。 七、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号文要求完善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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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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