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如下:
### 项目地块位于德清县禹越镇东港村,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侧为居民区,西侧为徐塘线, ### 道路, ### 道路,用地面积###m#, ### 经纬度E ###.######°,N ##.######°。 ### 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规划意见》(集规条##############号), ### 项目地块面积为###m#, ### , ### 区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 ### 踏勘了解, ### 。####年##月,地块内开始建造超市、 ### ### ,####年完工,建造期间无外来填土。 ### 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 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属于浙环发[####]##号中甲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直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筛查评价。
为了解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 ### (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 ### 踏勘,并对业主单位、 ### 区工作人员、 ### ### 了访问调查。 ### 掌握的资料信息, ### 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制定了采样监测工作计划,编制了《 ###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布设#个土壤采样点位(含#个土壤对照点),共计送检了土壤样品##个(含##个地块内土壤样品、 ### 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要求必测的##项、pH、石油烃(C##-C##)。根据土壤检测结果, ### 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T ###-####)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共布设#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了#个地下水样品(含#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 ### 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项常规指标(除两个微生物指标和两个放射性指标外)、可萃取性石油烃(C##-C##)。根据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地块内可萃取性石油烃(C##-C##)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号)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除浊度外均满足GB/T#####-####《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浊度指标为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本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除浊度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GB/T#####-####《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等相关标准,其中浊度指标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本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因此本地块可直接用于第一类开发利用, ### 下一步详细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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