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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金晶大道以东、华光路以北, ### 、南至华光路、 ### 、 ### ,总占地面积约#####.#m#,中心坐标为E###.######°,N##.######°。
调查地块####年前为潘庄村耕地;####- ### 用途为办公和住宅用地, ### 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变更为商住混合用地(未明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范围及位置)。 ### 拟购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星耀天地项目一期,用地性质规划为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新用地规划中明确了商业用地、住宅用地范围及位置。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获知,调查地块历史用途可分为三个区域。其中北侧区域在####年前为潘庄村耕地, ### ### , ### 大院用于餐车租赁和销售至####年#月。西南及南侧区域在####年前为潘庄村耕地及村民住宅,####- ### 生活区单身宿舍楼、食堂及村民住宅,宿舍楼及食堂在####年因华光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拆除,####- ### ,####年该区域 ### 至今。中部区域在####年前为潘庄村耕地, ### 办公楼。
### , ### ### 办公楼、 ### 拆除后的空地, ### ### 分餐车租户未转移的餐车及工具。
根据《 ### 老城区[LC##]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及商业用地,因原####年的商住混合用地规划中未明确住宅用地具体位置,导致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存在由商业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 ### ###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查清地块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 ### 的环境管理建议。
### 踏勘、人员访谈结合资料分析,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km范围内没有生产型企业。地块及周边企业无污染源迁移途径,因此污染物不易通过大气沉降、下渗、地表径流等途径迁移污染本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相关要求,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结束。
综上,经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 快筛验证地块内土壤PID及XRF读数均未出现异常,本次调查结论为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阶段,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当前第一类用地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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