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位于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天津路##号,法定代表人为楼柏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等。
### 租赁位于泗阳经济开 ### 厂房,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万只纸管和####吨泡沫板扩建项目。并于 ### 批复,批复号为“宿环建管表〔####〕######号”。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项目, ### 区之间距离较远,不存在依托关系。 ### ### ### 收购。
工作制度:本项目生产人员##人,纸管项目生产方式采两班制生产,每班#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天, ### 时数####h;泡沫板项目生产方式采三班制生产,每班#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天, ### 时数####h。
### 、经济等原因,企业实际分阶段建设,目前,项目已建设DTY自动加工烘干生产线#条、分纸机#台、燃烧炉#台等,形成年产####万只纸管和####吨泡沫板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年产####万只纸管)。正处于“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阶段,我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企业分阶段建设,目前仅建成DTY自动加工烘干生产线#条、分纸机#台、燃烧炉#台等生产设备,泡沫板项目暂未建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DTY纸管胶卷绕成型、烘干废气合并排放,危废库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号)中规定,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动工作流程,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对建设项目变动方面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做如下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的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一般变动。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号)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建设单位对分析结论负责。
### 业类别属于C#### 其他纸制品制造,经对照《关于印发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判断本项目变动情况属于一般变动,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变动, ### 组织编制了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企业环保竣工验收和环保管理的依据。
附件#:中钰科技变动影响分析.pdf###.#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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