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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公告####年第##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界首镇—— ### ### 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界首镇—— ### 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和兴安镇 #、工程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天燃气高压管道起点 ### 、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广西支干线界首##阀室, ### 连接线道路,线路长#公里,设计压力#MPa、管径DN###, ### 。 ### 计划用地面积#####m#,生产辅助区包括办公楼、库房建筑物,工艺 ### 。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和兴安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com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号 四、 ###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络链接: 链接: ### 提取码: vy#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 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年#月#日 作者(###****####,已修改#次),最新修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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