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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报批周浦镇南窑港(南泥浜-东窑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府〔####〕###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区域防汛抗涝能力,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及郊野单元规划,原则同意周浦镇南窑港(东窑港-南泥浜)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西起东窑港,东至南泥浜,河道全长约#.##公里,规划河口宽##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 河道疏拓工程、桥梁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补偿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 ### 门要求,结合地块开发、河道功能等要求,深入研究河道总体设计方案, ### 理好与周边水域的衔接, ### 多方案比选,并进一步研究桥梁设置的必要性,以有效控制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 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用地情况、 ### 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中,工程建设费和##%前期费由新区财力安排,剩余##%前期费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 ### 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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