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中标详情

登录 | 注册
发邮件 收藏

公告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 ### 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首饰电镀加工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 ### 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针对戒指、耳环、 ### 理,其中戒指###万件、耳环####万件、项链###万件以及吊坠####万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地址: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 ### 房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 ### 。   (四) ### 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附件#:公众意见表 ###   ####年##月##日 附件#: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KB, 下载次数#
查看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