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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 ### 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首饰电镀加工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 ### 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针对戒指、耳环、 ### 理,其中戒指###万件、耳环####万件、项链###万件以及吊坠####万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地址:海丰县梅陇镇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电镀区) ### 房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 ### 。
(四) ### 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档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征求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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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K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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