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 令第#号)等相关规定, ### 筏式养殖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 筏式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规模: ### 自有####.###公顷(折合#####.##亩)海域开展牡蛎养殖,建设##米养殖筏架#####个。本项目#个养殖区均为矩形布设,矩形养殖区的用海长度约为####m,宽度约为###m。项目用海总面积为####.###公顷。 ### ,筏架按规范布设:沿南北方向设置长度为###米的浮绠,浮绠间距为##米; ### ,沿东西方向规划一条宽度为##米的养殖通道。项目建成后,正常年可生产牡蛎#####.##吨。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项目建设期#年。
建设地点: ### 海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永政 ###########
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杰 ###########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如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当地目前主要环境方面问题和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认识、项目建设运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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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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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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