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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 ### ### 年生产##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 ### 全本公式。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 联系人:徐峰 电话: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联系人:董工电话: ########### 公众可在本工程公示之日起##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 附件#: ### 沥青混料项目环评.pdf#.# MB, 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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