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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 :   你单位报来《广东华电韶关曲江樟市###MW光伏发电项目自建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 拟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选址于曲江区樟市镇群星村、樟市村,建设广东华电韶关曲江樟市###MW光伏发电项目自建送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 ### ### 单回架空线路工程#.##km。    ### 《关于广东华电韶关曲江樟市###MW光伏发电项目自建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韶发改核准〔####〕##号), ### 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粤能电力函〔####〕##号)。   二、 ### 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 列性质、规模、地点、 ### 建设, ###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频率为#.##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 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μT。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 噪声排放满足《 ### 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GB#####-####)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排放满足《 ###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 理后回用于施工工艺,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五) ### 置要求。 ### 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 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加强表土回用和管理,确保有效回用。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应及时做好生态修复、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 ###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 ### 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 ### ### 负责。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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