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联系电话:####-########( ### 环评科)
传真:####-########
通讯地址: ### 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 建设项目
农安县烧锅镇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西区)新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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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 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全本- ### 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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