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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任务由来 灰河乡年产#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工艺、安全、环保等原因, ### ### 优化变动调整,主要变动内容为: #、 ### 理厂产生的污泥及河湖底清淤污泥(不改变主要泥质成分)用于生物颗粒生产。 #、原造粒机器由#台变为#台,且造 ### 生产,废气拟采用外接管道从DA###排气筒排放,原DA###排气筒及其环保设施位置从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变动到有机无机复合肥生产车间西南侧。 #、原DA###排气筒高度由##m变为##m。 #. ### 理设施由“微负压收集+除臭喷淋塔”变更为“旋风除尘器+微负压收集+除臭喷淋塔”。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号)等文件,针对以上变动, ### ### 编制完成了《灰河乡年产#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关注的环境问题 #、项目变更前后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变化情况。 #、 ### ,分析是否满足现阶段实施的环保标准和规范要求。 #、根据排污状况变化,预测分析主要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化、环境防护距离变化。 #.主要结论 ### 灰河乡年产#万吨生物质燃料颗粒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项目变更后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程度也未发生变化。各类污染物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增加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各环境要素环境功能级别。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 ### 的,不会影响原环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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