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 ### ###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 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村罗山屯
建设内容: ### 拟在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栋#层猪舍,料塔及其配套环保工程、生活设施等,项目粪污采用干清粪工艺,经固液分离后, ### 理后用作消纳区消纳; ### 置。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头生猪;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村罗山屯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铭湖经典B坐####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 ### ,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制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 ### 门反映。
五、 ### 络链接
点击 ### 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 ###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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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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